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,宜选用氮气;二氧化碳含水率不该大于0.015%(m/m),其它气体不得大于0.006%(m/m);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工作压力,不然易引发安全事故。干粉灭火体系储存设备的布置应便利检查和维护,并宜防止阳光直射。其环境温度应为―20℃~50℃。干粉灭火体系储存设备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设备间内。专用储存设备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则:1、应靠近防护区,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。2、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。3、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,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。当采取防湿、防冻、防火等措施后,局部应用灭火体系的储存设备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。
(1)功能非凡:对各类火灾,如:固体有机物燃烧火灾(木材、纸张、棉制品等);液体或溶融固体燃烧火灾(汽油、柴油、醇、酯类等);气体燃烧火灾(煤气、液化气、石油气等)以及电器火灾等初期表层灭火均有很好的控制作用。(2)智能安全:“悬挂式液体自动灭火装置”在无人操纵的情况下,可对突发火灾实施自动灭火。在封闭的环境下,其有效灭火范围可达到7M2—10M2,产品有效期可达8年。可大大减轻您对火灾的担心程度。该产品属绿色环保型,其内溶物及挥发性气体均不对人体和环境构成任何伤害和污染。
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需要报废:1.筒体按进行水压试验,不合格的需要报废,不允许补焊;2.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(含贴花脱落,或虽有贴花,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);3.内扣式器头没有(或未安装)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;4.灭火剂量大于等于 4 ㎏的灭火器,应调换带间歇喷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,无法调换的应报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