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粉灭火体系储存设备的布置应便利检查和维护,并宜防止阳光直射。其环境温度应为―20℃~50℃。干粉灭火体系储存设备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设备间内。专用储存设备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则:1、应靠近防护区,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。2、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。3、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,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。当采取防湿、防冻、防火等措施后,局部应用灭火体系的储存设备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。
1.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、干燥、清洁的当地,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,不得靠近热源或强烈振动;2.在合理的温度范围内运用灭火器灭火设备;3.灭火器的位置的设置位置应显着,易于运用,不得影响安全疏散;4.灭火器应定期定期例行查看,每6个月一次的查看喷嘴的喷射管是否阻塞、腐蚀和损伤;查看灭火器可见组件是否完成,有无松动、变形、腐蚀或损坏,查看压力表指针是否5.在绿色区域,如在赤色区域,应查明原因,修复后从头填。干粉灭火器要查看的为集聚现象,如发现结块,应更换。
(1)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,或设置在挂钩、托架上(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.50m,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.15m)。(2)面向外,摆放稳固。(3)前方净空(每个设置点30CM计算)并予以标示。(4)外观清楚,无灰尘。(5)灭火器上方须用标示牌标示(顶部离地高度大于1.8米小于2.5米或根据摆放点实际情况设置,要求标示明显易见,指示正确)。
干粉灭火体系储存设备宜由干粉储存容器、容器阀、安全泄压设备,驱动气体储瓶、瓶头阀,集流管、减压阀、压力报警及控制设备等组成。并应符合下列规则:1、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的规则;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气瓶安全监察规则》的规则。2、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.6MPa或2.5MPa压力级,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该大于0.85,其增压时间不该大于30s。